3月26日,上海金融監管局發布關于深化融資暢通工程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持續推進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促進普惠金融均衡發展。在滬各金融機構要持續推進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落細落實,將民營企業、小微外貿企業作為工作重點,認真開展走訪對接。聯合各級工商聯和相關行業商(協)會深入開展調研摸排,積極對接民營企業融資需求,按市場化原則提供金融服務。力爭2025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余額突破1.5萬億元。
通知稱,建立健全小微信貸激勵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小微信貸激勵機制,在轉移定價、績效考核上予以獎勵傾斜。要用好本市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門檻降低、“前補償”試點范圍擴大等政策紅利,提升對民營企業信用貸款的投放力度。享受貨幣財稅支持以及地方政府風險補償、增量獎勵等相關激勵政策產生的紅利,要在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定價和內部績效考核中有相應體現,提升基層人員的“敢貸”“愿貸”“善貸”內生動力。
上海金融監管局關于深化融資暢通工程 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轄內各銀行保險機構,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按照金融監管總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推進會的工作要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進一步暢通融資渠道,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現將我局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貸投入,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一)堅決落實國家戰略部署和宏觀政策導向,營造公平信貸環境。在滬各金融機構要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樹立“一視同仁”理念,及時調整和糾正不利于民營企業融資的制度和做法,破除隱性壁壘,全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
(二)明確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目標和重點。在滬各金融機構要制定民營企業年度服務目標,增加資源投入力度,在績效考核、不良容忍度等方面適度向民營企業傾斜。加大對科技創新、綠色低碳、養老服務、產業基礎再造工程等重點領域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民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和項目建設,積極滿足民營中小微企業的合理金融需求。
(三)持續推進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促進普惠金融均衡發展。在滬各金融機構要持續推進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落細落實,將民營企業、小微外貿企業作為工作重點,認真開展走訪對接。聯合各級工商聯和相關行業商(協)會深入開展調研摸排,積極對接民營企業融資需求,按市場化原則提供金融服務。力爭2025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余額突破1.5萬億元。
二、堅持問題導向,提升民營企業融資便利度
(四)加大首貸、信用貸支持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開展首貸戶“千企萬戶”工程,加強與發展改革和行業管理部門、工商聯、商(協)會、軍創會等的對接合作,制定針對性綜合培育方案,提升民營企業的金融獲得率。強化科技賦能,開發適合民營企業的信用類融資產品,持續擴大信用貸款規模。2025年力爭全市首貸戶新增2萬戶以上。
(五)深入推進中小企業“無縫續貸”。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全面推進“無縫續貸”增量擴面,按照零門檻申請、零費用辦理、零周期續貸的“三零原則”,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實施“正面清單”+“負面清單”管理,綜合采用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等方式創新滿足不同類型客戶的資金需求。拓寬中型企業無還本續貸覆蓋面,縮短融資鏈條,打通業務堵點。2025年力爭“無縫續貸”累計投放超1萬億元,中小企業無還本續貸比去年增加投放1000億元。
(六)做實“紓困融資”長效工作機制。在滬各金融機構要按照《關于建立上海市中小微企業“紓困融資”工作機制的通知》(滬銀保監發〔2022〕22號)的工作要求,提升精細化風險管控能力,構建分層分類的金融服務結構。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多方式、多預案幫扶企業化解風險、走出困境。加大民營企業債務處置工作力度,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確定增貸、穩貸、重組等措施。積極為正常經營還貸企業的過往歷史征信記錄進行信用修復。
(七)深化數字金融發展,提高融資效率。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增強數字化經營能力,通過數據積累、人工校驗、線上線下交互等方式,不斷優化信貸審批模型。鼓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和區塊鏈信息科技提供線上貸款渠道,提高授信審批效率。積極參與本市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和運用,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主動對接涉企信息主管部門,為民營、小微企業精準畫像,拓寬服務場景。
三、突出服務重點,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
(八)深化科技金融支持創新發展。在滬各金融機構要積極參與上海科技金融示范區建設和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健全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在科技資源集聚地區規范建設一批科技支行或特色分支機構,開發精準服務不同場景的特色產品,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提質增效,推廣科技成果先用后轉等知識產權保險。鼓勵信托公司通過知識產權信托、數據資產信托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2025年上海力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余額達到300億元,科技企業貸款余額達1.5萬億元。
(九)支持制造企業服務新型工業化。在滬各金融機構要按照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要求,聚焦新型工業化和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針對科技創新、產業鏈區域協同發展、企業技術改造、先進制造業平臺建設、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專精特新等重點領域,加大信貸資源保障力度,優化首臺(套)、首批次保險保障。
(十)積極開展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深入實施“一鏈一策一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行動,積極探索供應鏈脫核模式,支持重點產業鏈和先進制造業集群、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內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2025年在實現上海重要產業鏈金融服務全覆蓋的基礎上,繼續延伸服務鏈上中小微企業,年末力爭供應鏈金融業務表內外融資余額達6000億元。
(十一)加強綠色金融領域服務供給。在滬各金融機構要積極貫徹落實《上海銀行業保險業“十四五”期間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服務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的行動方案》(滬銀保監發〔2022〕83號),構建“1+N+X”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豐富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上海市環境污染保險機制落地,構建生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助力打造國際一流綠色金融發展環境。2025年力爭全市綠色信貸余額突破1.8萬億元。
(十二)支持各類群體創業發展。支持青年、婦女、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落實上海市《關于金融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做好“人才貸”“人才保”“人才險”工作,在信貸額度、利率、手續費等方面提供優惠支持,進一步加大與政策擔保合作投放力度,擴大“科技企業創業責任保險”試點,提高被保障人才創業團隊的覆蓋面。支持通過家族信托、個人及企業財富管理信托等方式,更好滿足民營企業家財產規劃、管理和傳承需求。
四、推進對外開放,助力民營企業“走出去”
(十三)創新服務貿易融資。鼓勵在滬各金融機構充分把握服務貿易企業“輕資產”特點,借鑒國際經驗,在真實性審核的基礎上,提供服務貿易金融產品服務,鼓勵加大對出口轉內銷貿易的融資支持。積極對接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借助平臺在企業生產、交易、通關、退稅等方面的信息優勢,為更多小微外貿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十四)完善外貿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外貿應收賬款融資及相關業務創新,實現授信、放款、還款的靈活安排,適應外貿“單多量小、周轉較快”的特點。在有效把控出口退稅賬戶變更情況等基礎上,開展出口退稅賬戶相關融資,未退稅款可視同企業應收賬款一并進行質押融資。結合企業需求和風險管理要求,積極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規模。鼓勵銀保雙方深化互信合作、信息共享、系統對接,圍繞更好發揮出口信用保險風險緩釋作用和融資功能開展產品服務創新。
(十五)完善金融綜合服務,提供多樣化風險對沖產品。鼓勵在滬各金融機構合理利用境內外市場資源,提供支付結算、融資融信、財務規劃、風險管理、關稅保證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外貿金融產品服務和外貿金融整體解決方案,推動內外貿、本外幣、境內外業務融合發展,滿足外貿企業國內生產組織需求。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入了解客戶需求,提升做市商能力,創新風險對沖產品和服務,助力外貿企業管理市場風險。
五、加大政策供給,進一步優化民營企業融資環境
(十六)合理提高民營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民營企業貸款盡職免責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分類明確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科創企業、外貿企業等重點領域盡職免責標準,形成完整詳盡且差異化的責任認定體系。要明確不同類型業務履職標準,細化免責正負面清單。對無確切證據證明未勤勉盡職的,采取“無責推定”原則。適度提高重點領域不良容忍度,合理設置風險免責金額,對額度內的風險損失予以免責或減責。
(十七)建立健全小微信貸激勵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小微信貸激勵機制,在轉移定價、績效考核上予以獎勵傾斜。要用好本市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門檻降低、“前補償”試點范圍擴大等政策紅利,提升對民營企業信用貸款的投放力度。享受貨幣財稅支持以及地方政府風險補償、增量獎勵等相關激勵政策產生的紅利,要在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定價和內部績效考核中有相應體現,提升基層人員的“敢貸”“愿貸”“善貸”內生動力。
六、強化監管引領,進一步營造良好氛圍
(十八)持續開展不法中介治理,推動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上海金融監管局聯合相關部門深化不法貸款中介治理工作質效,引導各金融機構樹立正確經營導向,倡導“陽光信貸”,進一步維護上海良好金融環境。在滬各金融機構要深入實施“融資暢通工程”,形成金融服務閉環機制,對照推動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專項行動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強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定價管理,清理違規收費,嚴格規范與第三方合作,強化信息披露,促進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十九)強化監管引領。通過“目標考核—機制評價—監管工具箱”,上海金融監管局不斷完善普惠金融監管體系,切實抓好防風險強監管促發展。在滬各金融機構要扎實落實好現有政策,在守牢風險底線的前提下,增強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依法合規審慎經營。2025年上海金融監管局將持續加大監管督導力度,對完成情況較好的機構,樹立標桿,加強宣傳;對完成情況不達標的機構將及時啟動監管工具箱,包括監管約談、專項現場檢查、與獎勵推優掛鉤、與監管評級掛鉤等措施。同時,上海金融監管局將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協調解決實際困難,為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上海金融監管局將持續開展金融支持政策宣傳,梳理總結典型經驗,加強宣導推介,提升政策實效。在滬各金融機構要定期收集報送金融服務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鮮活案例,豐富宣傳形式,提高宣傳頻率,擴大宣傳范圍,主動將金融產品和服務信息推送至民營企業。
特此通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