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關于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關于支持商用車終端金融經銷商擔保模式的建議的答復,以及關于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提案答復。其中提到,關于通過各方積極協調,努力建立符合我國商用車行業的金融管理秩序,促進形成國際競爭新優勢,做大做強我國商用車行業的建議:
一是完善信貸支持政策,支持合理擴大汽車消費。二是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擴大汽車產業資金來源。三是豐富商用車融資供給服務。
后一個提案答復提到:
引導金融租賃公司發揮融資租賃特色優勢,探索業務模式創新,通過與農機設備制造商合作開展廠商租賃等,拓寬融資租賃服務覆蓋面,推動“三農”融資租賃業務健康發展。
2020年,銀保監會印發《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專注主業,鼓勵融資租賃公司依法合規對接農機、支持農企、服務農戶,通過提供多元化、差異化、專業化的融資租賃服務和產品,持續優化薄弱環節金融服務,補充增加農村金融供給,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多樣化資金需求。
附:
1.中國銀保監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283號建議的答復
2.中國銀保監會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1629號(財稅金融類182號)提案的答復
中國銀保監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283號建議的答復
徐留平代表:您提出的關于支持商用車終端金融經銷商擔保模式的建議收悉。經商人民銀行,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明確乘用車(消費類)與商用車的本質區別,支持商用車終端金融經銷商擔保模式的建議
根據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的要求,以及《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未經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的規定,銀保監會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補充規定》,對汽車經銷商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的行為予以禁止,旨在規范融資擔保行為,及時有效識別和化解風險,杜絕汽車經銷商挪用客戶保證金、侵害客戶利益等情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們認為商用車涉及的領域廣,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作用,對保就業也有重要意義。就商用車經銷商擔保模式而言,未經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開展經營性質融資擔保業務的商用車經銷商,違反了法規規定,將依法予以取締或者責令停止經營;確有需要開展相關業務的,應當按照《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融資擔保公司經營相關業務。下一步,我們將加強監管指導,督促依法合規開展商用車融資擔保業務,促進商用車產業健康發展。
二、關于通過各方積極協調,努力建立符合我國商用車行業的金融管理秩序,促進形成國際競爭新優勢,做大做強我國商用車行業的建議
我們高度重視包括商用車在內的汽車產業發展,不斷完善汽車金融服務體系,加強宏觀信貸政策指導,加大金融產品創新,積極支持拓寬汽車產業資金來源,擴大汽車消費。
一是完善信貸支持政策,支持合理擴大汽車消費。2017年發布《汽車貸款管理辦法》《關于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調高汽車貸款最高發放比例上限,支持擴大汽車消費。為應對疫情影響,2020年4月,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汽車消費信貸等金融業務,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截至2020年6月末,金融機構汽車消費貸款余額11133億元,同比增長3.9%。
二是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擴大汽車產業資金來源。積極支持汽車抵押貸款資產證券化產品、汽車金融公司金融債券、汽車債務融資工具的注冊發行,有效引導社會資金流向汽車產業。截至2020年6月末,銀行間債券市場共發行164只汽車抵押貸款資產證券化產品共6544億元,汽車金融公司金融債券43筆共928億元。
三是豐富商用車融資供給服務。目前,汽車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符合條件的汽車行業集團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均可以提供商用車貸款或融資租賃服務。上述機構根據商用車銷售特點及差異化需求,研發創新金融產品,提供專業化服務,積極拓展了輕卡、中重卡、特種車、工程機械車及客車等多類型商用車貸款或融資租賃業務,支持商用車產業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強宏觀信貸政策指導,鼓勵金融機構結合商用車發展特點,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擴大資金來源,支持商用車產業和消費發展。感謝您對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2020年9月25日
中國銀保監會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1629號(財稅金融類182號)提案的答復
宋璇濤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提案收悉。我會贊同您關于農村金融的意見和建議。經商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現初步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強頂層設計,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議
近年來,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持續推進農村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明確定位、建設專業化體制機制、強化產品服務創新、健全信用信息體系、完善監管貨幣財稅政策等角度發力,圍繞農村新型經營主體、農村基礎設施等融資難點痛點問題,推出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流向“三農”領域。截至2020年6月末,涉農貸款余額達到37.83萬億元,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增長79%。
(一)提升機構供給能力。經多年監管引導和市場實踐,我國形成了廣覆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體系。其中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是服務縣域、支農支小的主力軍,從規模上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三農”信貸投放占全國三分之一,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分別約占15%、11%和3%。銀保監會在充分尊重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上,持續推動基礎金融服務基本全覆蓋,目前鄉鎮金融機構覆蓋率97.8%,村級基礎金融服務覆蓋率達到99.2%,基本實現了“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
(二)加強“三農”專業化機制建設。銀保監會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建立“三農”事業部、普惠金融事業部“五個專門”經營機制,在人員配備、經濟資本配置、資金內部轉移定價、費用安排、考核激勵予以政策傾斜,形成專業化“三農”服務機制,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和農業保險保障力度。
(三)強化監管政策引領。加強監管考核引導,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單列涉農和普惠型涉農信貸計劃,提出涉農貸款和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量和增速目標,制定資金外流嚴重縣的縣域存貸比提升計劃。加快推進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常態化機制建設,繼續延續農戶小額貸款增值稅、所得稅優惠政策,積極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完善涉農和扶貧盡職免責制度,合理界定盡職認定標準和免責情形,提高涉農貸款不良容忍度,進一步調動金融機構涉農信貸投放積極性。
(四)推動創新產品和服務模式。近年來,銀保監會持續推動銀行加大貼近農村金融需求的產品和服務創新,先后印發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督促銀行合理下放區域性金融產品創新權限和信貸審批權限。如農業銀行“三農”專屬產品達到200多項,縣域中長期貸款達到3萬億元,“惠農E貸”授信戶達到182萬戶,貸款余額達到2056億元。工商銀行、光大銀行將農業供應鏈金融作為有力抓手,人保農險產品超過3200個,人壽涉農產品達到1700多個。
(五)著重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質效。
銀保監會歷來重視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一是連續多年印發政策文件,突出強調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二是與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共同研究,推動銀行開發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專屬金融產品,擬在利率、期限、擔保方式上給予特別安排,力爭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應貸盡貸”。三是會同農業農村部研究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的信息共享,推動涉農信用信息整合,降低貸前信息收集和審核成本,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質效。
二、關于支持新型金融機構下鄉入村的建議
近年來,銀保監會加強監管政策傾斜,鼓勵支持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下鄉入村:
一是經國務院同意,2018年,銀保監會開展“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試點,通過在多個鄰近縣中選擇一個縣設立村鎮銀行總部、在鄰近縣設立支行的形式,推動解決村鎮銀行有效金融服務和商業可持續問題。首批15個省份“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試點可覆蓋43個村鎮銀行空白縣(市、旗)。截至2020年6月末,全國共組建村鎮銀行1640家,覆蓋31個省份1306個市,其中1079家在中西部地區。
二是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監管規制,指導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推動完善支農支小業務有關政策措施,引導加大對“三農”等普惠金融薄弱領域的融資支持力度。目前,小額貸款公司行業總體保持平穩運營,機構減量增質態勢明顯,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水平不斷提升。
三是引導金融租賃公司發揮融資租賃特色優勢,探索業務模式創新,通過與農機設備制造商合作開展廠商租賃等,拓寬融資租賃服務覆蓋面,推動“三農”融資租賃業務健康發展。截至2020年5月末,金融租賃公司投向“三農”領域業務余額507.71億元,為拓寬各類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渠道,支持“三農”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升級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是2020年,銀保監會印發《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專注主業,鼓勵融資租賃公司依法合規對接農機、支持農企、服務農戶,通過提供多元化、差異化、專業化的融資租賃服務和產品,持續優化薄弱環節金融服務,補充增加農村金融供給,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多樣化資金需求。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鼓勵和引導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加大對“三農”領域支持力度,不斷提升服務質量。
三、關于鼓勵發展農村合作金融、開展資金互助合作的建議
近年來,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工作部署,銀保監會積極探索發展符合“三農”特點的農村合作金融:
一是2014年,原銀監會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山東省、河北省玉田縣、安徽省金寨縣、湖南省沅陵縣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試點合作社遵循“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等原則開展信用合作業務,因社制宜、探索實踐,推進業務模式創新,健全體制機制,防范金融風險,取得較好成效。與此同時,針對試點過程中存在效果不明顯、地區發展不平衡以及試點范圍外農村信用合作業務違法違規風險凸顯等問題,銀保監會與相關部門研究決定暫緩擴大試點范圍,繼續積極探索,待試點成熟后再研究立法和推廣事宜。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督促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明確監管邊界,統籌加強對以各類形式開展的農村信用合作業務的監管。
二是截至2020年3月末,全國累計組建農村資金互助社49家,其中,已有8家因不同原因先后依法解散。現存41家農村資金互助社資產總額42.5億元、貸款總額25.5億元、負債總額37.7億元、存款總額36.4億元、平均資本充足率21.8%、不良貸款率3.3%、撥備覆蓋率170.2%。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進一步加強對經批準設立的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監管,督促引導其堅守定位、規范發展,不斷增強為當地提供基礎金融服務的能力。
四、關于加大農業保險機制改革力度,完善農業保險機制的建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保險發展,2019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關于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新時代農業保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銀保監會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按照會黨委部署,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扎實有效措施,推進農業保險加快高質量發展。
自2007年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以來,我國農業保險規模快速增長,覆蓋面明顯提高,功能作用顯著發揮。目前,我國農業保險業務規模穩居亞洲第一、世界第二,全國共有27家保險公司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有近40萬個基層服務網點、50萬基層工作人員。2007年至2019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從51.8億元增長到672.48億元,提供風險保障從1126億元增長到3.8萬億元;服務農戶從4981萬戶次增長到1.91億戶次。2019年,農業保險為1.91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向4918.25萬戶次農戶支付賠款560.2億元,承保和理賠戶次均居全球第一。今年1-5月,已向1276.67萬戶次農戶支付賠款194.29億元。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全國產糧大縣農業大災保險全覆蓋,推進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在總結評估基礎上擴大試點范圍,推動農業保險向“保價格、保收入”轉變。協同中央財政加大農險保費“以獎代補”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開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支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穩步開展指數保險、區域產量保險和涉農保險,探索開展一攬子綜合險,開發更好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障需求的農險產品,推動農險服務向農業產業鏈上下游延伸。
感謝您對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