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信平臺
云浮市征信綜合服務中心于2017年10月全面建成投入啟用,建成集征信中心辦公、信用信息查詢、金融知識宣教培訓、成果展示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服務中心。廣大市民群眾可在綜合服務中心享受“一站式”包括非銀行信用信息和人民銀行企業和個征信報告查詢、普惠金融咨詢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對接、市政府“五平臺五基金”信貸產品以及金融知識和消費維權等多項功能服務。其中,云浮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利用“數據庫+服務網”模式,搭建銀企融資對接平臺,通過銀行發布信貸產品信息,企業發布資金需求信息,加快撮合借貸成交,有效解決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并具有審批簡便快捷的特點,對比傳統審批流程需要一周的時間,在該平臺可能在1個小時審批完成,極大減少了融資中間環節,達到助力企業降低融資成本的目的。(網址:)
(三)云浮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
我市于2015年9月成立了云浮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資金總額1億元,由省財政扶持5000萬元,市財政出資5000萬元組成。通過該基金給予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中小微型工業和商貿企業,且單個企業獲得支持的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的貸款,給予信貸風險補償,嚴格限定貸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1.2倍,進而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四) 云浮市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基金
為進一步拓寬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渠道,推動政府與銀行、保險合作互補,鼓勵銀行機構加大信貸業務投放,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抵押和擔保不足的問題,設立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采取“政府+銀行+保險”合作模式發放無抵押擔保的小額貸款;對滿足條件的小微企業和三農無抵押擔保貸款,購買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的,由該基金予以保費補助。
貸款額度:小微企業貸款不超過200萬。
個人生產經營貸款不超過30萬。
貸款用途:貸款資金原則上用于生產經營性用途。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原則上在1一年以內,期滿可以展期一次,但最長不超過 2年。
(五)云浮市科技信貸風險基金
我市設立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資金規模為市財政安排1000萬元,省財政扶持660萬元,主要用于補助參與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科技小貸公司增加科技信貸、補償合作金融機構科技貸款風險損失,從而提振銀行對科技企業發放貸款的信心。
貼息補助:
1.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首筆貸款的,按第一年利息的10%予以補助。單筆貸款的最高補助額度為5萬元。
2.2.單個不良貸款項目貸款本息所產生的不良損失,按合作金融機構50%、風險準備金50%的比例予以承擔。
3.3.科技型中小企業首次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按第一年利息的20%予以補助。(第1、第3項補助由借貸雙方各占50%的比例分配,兩項補助不能重復享受。)
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貸款成本:貸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20%;
(六)云浮市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基金(應急轉貸基金)
鼓勵銀行機構進行業務創新,合理設定貸款期限,創新還款方式,減輕小微企業還款壓力,降低資金周轉成本。同時,市政府聯合社會資本組建5000萬的過橋資金,為全市應急轉貸提供低息過橋資金。目的在于為符合銀行信貸條件,貸款即將到期而足額還貸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按期還貸、續貸提供短期周轉的政策性資金。
貸款額度:金額在1000萬以內;
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7天,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14天;
總體費用:擔保費=本金*0.8%(一次性收取)
資金使用費=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基準利息年化(按使用天數計算)
二、財政支持企業上市
為進一步加大扶持我市企業上市力度,鼓勵、推動更多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實現跨越發展,優化我市投融資結構,2016年9月28日,市人民政府出臺《云浮市推進企業上市獎勵辦法》(云府辦〔2016〕39號),支持我市通過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獎勵辦法主要是按照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以及在境外上市三個不同層次進行獎勵,具體獎勵金額按以下標準執行:
1、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獎勵標準如下:
(1)股份制改造獎勵。企業為實現上市,在券商、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輔導下開展股份制改造成功,并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受理申報獎勵。擬上市企業向中國證監會遞交上市申請材料并取得受理回執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3)首發融資獎勵。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IPO)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2、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獎勵標準如下:
(1)股份制改造獎勵。企業為實現上市,在券商、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輔導下開展股份制改造成功,并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成功掛牌的企業獎勵100萬元;對成為全市第1家成功掛牌新三板的企業再增加獎勵50萬元;
(3)在新三板掛牌上市后成功轉板至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再增加獎勵100萬元。
3、境外上市及在境內外采用買殼、借殼上市獎勵標準如下:
市內企業在境外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IPO)的,成功掛牌上市后獎勵企業250萬元;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采用買殼、借殼方式上市的,且將工商注冊地遷入云浮市內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50萬元。